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,根据《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在直属单位内部遴选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工作方案》精神,我校面向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遴选思想政治课教师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长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课教师。
3.年龄按遴选岗位要求确定,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(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)。
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工作经历等条件,详见《附件1: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遴选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资格及条件一览表》。
2.遴选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,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。
4月26日-29日在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发布遴选公告,公布岗位资格条件。网址(http://www.ccsfgz.com)
1.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:2019年4月29日9:00—15:00。
2.报名地点: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338室。
(1)《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遴选思想政师申报表》;
(3)学历学位证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原件及复印件;
(4)遴选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(5)必要时资格审查小组可以调阅遴选人员人事档案;
每个岗位不确定开考比例,人数较多时可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筛,最终按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。
1.面试时间及地点:2019年5月8日下午13:00在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338室(侯考室),拟采取讲课方式,时间为10分钟。
2.面试成绩: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,合格线为60分,低于合格线的遴选人员,不得作为拟聘人选。计算成绩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。
3.拟聘人选确定: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从高分到低分,按同一遴选岗位拟招聘人数1:1比例确定,成绩相同的,进行下一轮面试。
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长春市教育局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,并按有关规定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市直互调手续,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。
(一)遴选人员本人所学专业、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。
(二)遴选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。
政策咨询电话: 0431-85839212/85839213
附件1: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遴选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资格及条件一览表.xls
附件2: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遴选思想政治课教师申报表.doc